“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举报专区



(一)政务服务方面。违背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到位,让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办理企业手续应办不办、拖延时限;擅自设立审批事项,违规扩大审批范围、设定审批条件、增加审批环节、延长审批时限等问题。
(二)服务企业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利用职务工作便利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视而不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该协调的不协调、该解决的不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三)政策落实方面。落实惠企政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打折扣;政策兑现不及时,资金拨付慢或拨付不到位;对企业申报财政奖补资金事项久拖不办,或者在兑现奖补资金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四)监管执法方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利用职权干预或插手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搞人情监管、钓鱼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涉企收费方面。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向企业摊派或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违规向企业筹资、借款、借物、借房、借车或以借为名实际占用等问题。
(六)政商关系方面。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和贿赂,索取和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成立“影子”公司或与中介机构勾结,通过变相制定、参股分红等行为获取违法利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为不正当竞争提供庇护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七)其他损害营商环境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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