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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28 14:52:18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秘书长李何丽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区工商联违规发放工会福利,人均超出规定标准1000元,李何丽作为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工会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2月,李何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发放福利已全部退回。

区总工会副主席唐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总工会违规发放工会福利,人均超出规定标准960余元,唐科作为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工会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4月,唐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冷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超标发放福利已全部退回

姚桥新区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姚建新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3月,姚建新在为其儿子操办婚宴中,超过规定桌数和报备桌数,且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47万元。2018年4月,姚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收缴

   区统计局原总统计师李丽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3月,区统计局借“三八节”之机组织11名职工到重庆旅游,并公款支付旅游费用1.013万元,向未参加旅游的5名职工每人发放920元购物卡。李丽作为时任区统计局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2018年4月,李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莉、罗青鹏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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