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关于转发雅安市纪委监察局《中共雅安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俭廉洁过春节的通知》的通知
2015-03-06 21:59:00 来源: 作者: 【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姚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按照区委领导要求,现将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察局《中共雅安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俭廉洁过春节的通知》(雅市纪综〔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雅安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俭廉洁过春节的通知》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

附件:

中共雅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雅市纪综〔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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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纪委

关于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确保节俭廉洁过春节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飞地园区(经开区)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度过一个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春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警惕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深刻领会抓住春节时间节点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教育引导,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过节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电视、手机短信、纪检监察网站、LED广告栏等载体发布有关信息,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党委(党组)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在春节前集中打招呼、早提醒,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三、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建立“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直通车,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督促财政、审计、人社、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在春节前开展拉网式检查,春节期间开展明查暗访,春节后开展重点抽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购置和使用公车、收受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等问题,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强化问责力度,对出现因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工作不力、放任纵容,导致地方和部门违规问题频发,以及发生严重违规违纪案件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决纠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以铁腕治奢、铁纪正风的坚定决心和有效举措,全力打造廉洁春节。

各县(区)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主责部门要及时向市纪委报送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并于3月6日前报送简要总结。联系人:漆佩鑫,联系电话:2825236。

                         

 中共雅安市纪委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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