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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实录 | 张明:不小心丢掉的17张选票,让我在贪腐路上“刹不住车”

发布时间:2023-02-24 09:29:38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为全面贯彻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工作理念,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2022年7月28日起正式推出《忏悔实录》栏目,通过涉案党员干部自身忏悔、自我反思,形成有力震慑、教育警示,进而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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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张明,男,1963年9月生,曾任内江市资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四川资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资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

2020年11月,接受内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5月,张明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10月,张明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

案情介绍

2006年10月,历经多岗锻炼的张明来到资中,出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任之初,张明工作兢兢业业,为资中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2011年10月,资中县召开人代会选举副县长。在大多数人满票当选的同时,张明却丢掉了17张选票。

“仅仅是继任副县长选举就丢这么多票”,极其看重个人形象的张明自认为遭受了“重创”,进而心态失衡,曾经内心坚守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开始逐渐动摇。2012年至2020年,张明利用担任资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资中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资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之便,在项目协调、资金拨付、置换债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收取现金、“投资分红”等方式,先后收受12名管理服务对象和商人老板所送财物共计5000余万元。

忏悔书节选

人生是单程,迈出每一步,无论对错,再难收回。

凡事有因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皆有定律。

2020年11月26日,这是个既普通又特殊的日子,57岁的我,因涉嫌严重违纪、涉嫌职务犯罪,被组织带走,我的人生就此改变,前57年的“灿烂人生”在此画上句号,一切清零。

现在我才知道,老板曾给我的“温暖”,原来是一个个温柔陷阱;老板曾给我的承诺,原来是一道道急切的“催命符”。我收受老板们的钱财,收的是贪腐的罪孽,是内心无限的恐惧。其实,我早该明白,老板们手中的钱就是资本,资本天生要逐利,我手中有权,老板自然追逐我。只是有些老板追逐的手段隐蔽性强,像温水煮青蛙,给你一片温柔,最终温柔乡变“温柔冢”;有些老板则是明目张胆,邪气浸满了全身,贪欲蒙蔽了双眼的我就像一个“傻二愣”一样被轻易拿下了。

回想我在政府工作至今的这十年,是我逐渐迷失逐渐沉沦逐渐垮掉的十年;是我丧失党性丧失理想丧失抱负丧失激情的十年;是我忘记恩情忘记亲情忘记友情的十年。这十年里,我在恐惧中度日在矛盾中敛财在贪腐路上滑行,我自毁名节自毁事业自毁幸福自毁人生,最终走上犯错犯罪的道路。

我之所以走上犯错犯罪道路,思想防线失守是根本原因。

一是信念动摇。为党奋斗为民谋福,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之前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但是当我手握重权,掌管项目物资资金资源时,面对各种利益长期持续的诱惑,我的信念动摇了,渐渐地忘记了初心使命,没有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境界和定力。

二是价值观改变。我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越来越注重外界的评价和看法,看重个人得失和名誉地位权力,没有了奉献和牺牲精神,一味地追求金钱物质享受,任由贪欲随性膨胀。忘记了“大我”,沉溺于“小我”,忘记了自己的一切来自于党来自于人民,忘记了感恩报恩。

三是思想懦弱。我过去总在顺境中,享受着鲜花和掌声。当我面临纷繁复杂的工作和利益纠葛时,缺乏毅力、耐力和韧劲。面对困难和挫折,悲观沉沦、偏激极端,不会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面对自己的犯错甚至犯罪,思想懦弱、消极逃避,没有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与担当,最终导致自身堕落。

作为一名被党培养多年的县级领导干部,我思想动摇,自以为是,贪欲膨胀,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大肆敛财,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最终严重违纪严重违法,其结局必然是受到组织的处理、法律的制裁。我心甘情愿接受,盼望早日回归社会,重新站起来,重塑人格、重塑形象、重塑人生,走好余生每一步,过好余生每一天。(作者:燕飞 林典 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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