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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立案161件 处分128人

发布时间:2019-04-15 09:14:5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分享至:

  “邹诗建等人背离党的宗旨,堕落成黑恶势力‘保护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的工具,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危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厉查处、坚决惩治。”日前,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4起“保护伞”案件,普安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邹诗建,普安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原所长江文思、案件侦查中队原队长高专科及三板桥派出所原教导员李峰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分别获刑。

  “这是贵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打伞破网’不松劲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紧扣目标任务,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60件,立案161件,查结1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移送司法机关43人。

  被称为“龙霸王”的纳雍县厍东关乡大坡村党支部原书记龙德江、龙文懂父子没想到,自己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水资源、雇凶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问题线索会被县委巡察组发现,自己也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样没想到的还有安顺市开发区张坪村委会原主任张克云,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张克云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贵州省纪委监委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通过开展巡视巡察、“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对“村霸”“寨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党委政法委、政法机关各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诉前会商工作机制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机制,切实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和反馈。黔南州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周一例会”“两月一会商”,互通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贵阳市纪委监委建立集体研判制度,凡是公安机关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案件,纪委监委均会同政法机关逐案研判。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52件,查实77件、查否253件、正在核查321件,暂存1件。

  “在加强案件查办的同时,贵州更加注重深化标本兼治。”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查处的案件进行“一案一整改”,督促涉黑涉恶腐败案发单位召开支部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深度剖析,发放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等予以震慑和教育,并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平台,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通报曝光,着力推动以案治本,持续修复被黑恶势力污染的政治生态。安顺市对张克云案开展“一案一整改”,聚焦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对全市7830名村“两委”干部进行拉网式背景审查,审查出涉及刑事前科或受到行政处罚的92人,清退调整44人。

  “下一步,将严明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工作举措不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履职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的,将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督促地方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双重责任。(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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