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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锁定“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新抓手

发布时间:2015-03-06 22:11:58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雨城区立足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梳理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建立“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十一项五十条并全部制定流程图,最大限度地从“小”处着手,杜绝农村基层干部滥用手中“微权”,为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探索。

一、抓关键,“紧箍咒”防止基层“四风”。认真分析并抓住当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四风”突出问题表现形式和特点,在50条清单中具体列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待费支出等清单,并规范相关程序,切实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一言堂、家长制,侵害群众利益;追求名利,以权牟利;与民争利、挥霍浪费等“四风”行为。其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请客吃酒”享乐主义之风,制定招待费支出流程,规定村级组织原则上不得报销接待费,特殊原因不得超过村公用经费的6%,并通过村理财小组审批、村委会盖章、报乡镇委托代理中心审核办理转账等严格程序进行。

二、晒权力,“铁笼子”管住微权腐败。针对基层违纪违法行为和案件特点,从人、财、物方面着手,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财务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人员任用等21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进行了固化,特别是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规范难点,制定了提议、商议、审议、决议、评议群众全程参与的“五议决策法”,将村级组织及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晒在了“阳光下”、关进了“笼子”里,减少了权力腐败的土壤。

三、理流程,“路线牌”引导高效服务。围绕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人社、农业、林业、民政、国土、计生等20余个职能部门和涉农单位,通过专题研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村民建房申请、村民救助救灾款项申请和社会保障参保、村民用章管理、计划生育服务、及入党申请、组织关系转接等29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一一制定了流程图,规范了办理程序,明确了办理时限,确定了办理责任,为农村群众办事树立了“路线牌”,让群众明白自己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基层服务群众的效率。

《“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已经雨城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在区党代会经代表审议通过。下一步雨城区将在上里镇庙圷村进行试点,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后全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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