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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从严抓好三个机制 大力构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3-19 15:14:42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雨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紧扣聚焦反腐倡廉主业要求,从严抓好干部选任、监督管理、约束惩处三个方面机制建设,大力打造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从严干部选任,构建“新陈代谢”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和中央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精神,制定《雨城区乡镇(街道、新区)纪委(纪工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区级部门纪检组(纪委)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办法(试行)》,从干部任职条件、选拔任用程序、任职交流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合理“新陈代谢”,队伍建设更加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要求。2014年转任和提拔的4名区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均以市纪委为主;3名乡镇纪委书记、2名纪委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为主。

二、从严监督管理,构建“自我完善”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雨城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明确了重点监督内容,制定了分级述责述廉、作风巡查等8项工作制度,为纪检监察内部实施有力监督提供制度依据,2014年,16个乡镇纪委书记和23个乡镇(街道)分布向区纪委全会口头和数码述责述廉。制定《雨城区纪委监察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从案件查办、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重点环节全面实施廉政风险点查找,并制定防控措施,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已查找各类风险点21个,制定对应防控措施21个。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集中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

三、从严约束惩处,构建“自我净化”新常态。制定《雨城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拟定“责任追究”规定3款7条,对追究情形和追究类型作了细致规范;制定《雨城区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暂行办法》,明确“六类”约谈对象,规范了约谈类型、约谈程序、约谈要求和约谈内容;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受理和线索处置办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组织人事、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协作,综合研判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处置,有力杜绝“灯下黑”。2014年对1名违反“两规”工作纪律的其他单位抽调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无一起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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